根据农业部兽医局,关于印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生产和监督工作方案》(农医药便函[2007]191号文)的通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拟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不良反应进行收集,请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生产企业,将本企业疫苗的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报告汇总,并按要求填写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不良反应报告表,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报告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发至我所(中心)。请各生产企业务必按时完成。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肖璐
联系电话:010-62103565
电子邮箱:xiaolu@ivdc.gov.cn
传真:010-62103560
电子版的《关于填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不良反应报告表的通知》和不良反应报告表详见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gov.cn)。可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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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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