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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正展开为期半年的狂犬病疫苗专项整治


据国家药监局消息,近一段时期,多家媒体报道了假狂犬病疫苗致人死亡的事件,对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从2006年12月7日起到2007年6月底前,对狂犬病疫苗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近年来开展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要求,各地开展一次狂犬病疫苗质量跟踪检查工作,并将辖区内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列入监管重点,加大对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狂犬病疫苗质量。对有质量问题的疫苗产品,应就地封存,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严防不合格的疫苗流入经营、使用单位。

  对狂犬病疫苗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企业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储存、运输中冷链记录管理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限期不改或达不到经营条件要求的,坚决取消其疫苗经营资格。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狂犬病疫苗的行为。同时,各地要集中力量整治狂犬病疫苗在流通、使用环节中的管理情况。

  国家药监局强调,对涉及假劣狂犬病疫苗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查严惩。并且各地要在2007年7月底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报国家药品监局和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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