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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告知不准确赔偿六千五百元


本报讯(通讯员 朱旭斌)因经营者对用药方法告知不准确而造成水产品大量死亡事件在三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纠纷于近日得到平息。

  5月16日,家住三门健跳镇东边村的水产养殖户张某来到健跳工商所投诉,他家的18亩养殖海塘使用了三门县某水产物资经营部出售的“蛛虫速灭”药品后造成蛏、青蟹、还有小白虾大量死亡,因而怀疑“蛛虫速灭”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健跳工商所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三门县工商局,并与县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和三门县消保委一同组成专案组,还邀请三门县水产局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该“蛛虫速灭”药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主要问题出在张某购买该药后,没有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而是根据销售人员口授的用药方法盲目用药,造成用药量超过说明书规定的多倍,导致养殖的水产品不同程度受损。

  日前,三门工商局、消保委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蛛虫速灭”的生产厂家西安富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也派律师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销售方承认自己存在过错,愿意补偿3000元。但张某认为损失达6万多元,这一点点补偿根本无法弥补自己的亏损。调解人员认为,张某自己也有过错,不按要求阅读说明书,滥用这种高度危险药品,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双方达成赔偿意愿,经营者向张某补偿6500元,“蛛虫速灭”生产厂家也表示愿意补助张某部分损失。此外,张某在水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养殖塘里的水产品采取了有效措施,减少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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