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种子法》规定中间商或经销店只能营销已经分装的种子。从大公司批发来的种子,包装标准,印刷精美,还标出品种、品牌、商标以及公司名称、地点和电话,以及标签或信用卡,农民也不会去购买散装种子而负后顾之忧。所以劣种子进入市场也没有销路。
笔者在某省考察时曾询问农业执法队人员,在市场查出了多少违规种子?答曰:15%~20%;但在经销店里,经理直言相告,违规种子在60%~70%。这类种子包括未审定品种、未认定品种、越区品种和私繁冒牌品种。为什么不担心查出来呢?经销商答曰:执法人员来查之前,早有“线人”通报,暂时收藏起来,等检查过后再拿出来卖。因为这类品种价格高、返利多,经销商愿意卖,农民愿意买,何乐而不为呢。
业界人士把今天种子市场形势形容为:盗窃式育种、压宝式生产、蒙骗式营销。种子市场很大程度上属于无序竞争,盲目生产,供销失衡,行政部门失去调控驾驭能力。只有在市场管理逐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种子企业发展壮大之后,种子市场竞争才可能从浅层次产品和价格打拼逐步实现科学育种、依法制种、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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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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