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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新政策下,农资经营者最关心的23个问题



答:《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中核准的标签内容都可以浓缩在二维码中,但标签和说明书明确规定不能够出现的文字、图形、符号不得出现在电子信息中。

问21:扫描追溯的信息是否需要体现销售和物流的信息?


答:征求意见稿中是有此项规定,但公告中无相关规定。追溯信息由企业或委托第三方搭建平台,企业可以好好利用这个平台。平台一方面为了满足农业部规定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实现一定的功能,比如销售信息等。销售等信息可以不对公众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公开。

问22:卫生农药是否需要追溯系统?


答:需要。《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79号》等法规并未将卫生农药排除在外,因此应该与其他农药一样,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中特别提到的内容,按管理办法执行。

问23:产品登记时适用作物较多,但标签内容中能否只标注1种作物?


答:根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登记的使用范围较多,在标签中无法全部标注的,可以根据需要,在标签中标注部分使用范围,但应当附具说明书,并标注全部使用范围。标签要应尽可能大些,方便使用者阅读;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去做专一化服务,同时让使用者有知情权。

来源:现代农药微信 作者:柏亚罗,顾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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