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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遮不住 毕竟东流去


刘宪

2004年6月25日,胡锦涛同志签署第十六号主席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标志着农机化工作从此驶入依法促进的高铁轨道。作为一名农机老兵,我从1973年到县农机厂工作开始,从事农机制造、鉴定、推广、监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几十年,经历了农机化发展的艰难与辉煌,有幸见证《促进法》从调研起草到颁布实施的曲折过程。在纪念《促进法》10周年之际,追昔抚今,感慨良多。

出台过程一波三折

《促进法》问世经历了几十年的酝酿。1983年,我到国家农牧渔业部农机化局修理处工作之初,就参与了当时称为农机化法的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农机维修方面的资料。由于认识上的分歧等多方面原因,立法进展缓慢,在前辈们的努力争取下,几经波折反复,直到上世纪末才以《促进法》的名称正式由全国人大列入立法计划。当时,我已到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任职,负责鉴定业务。因为工作关系,我较多地参与立法外围工作,配合开展《促进法》起草调研和素材提供。我们和全国人大农委、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委领导及法律草案执笔同志朝夕相处,翻阅资料研究国内外的做法和经验,讨论思路和框架,受益匪浅。当时,我们的观点一是鉴定和质量监管作为农机化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既需要法律的支撑,也需要法律的约束;二是农机产品田间试验周期长,成本高,生产企业不愿意下功夫做,许多新产品未经过试验就匆忙推向市场,导致适应性差、故障频发,用户投诉激增。因此,完善推广鉴定制度,加强监管,保护农民权益非常必要。也有同志表示不同意,认为要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解决质量监管问题。期间,不同观点相互碰撞,经常争辩得面红耳赤,辩论促使大家从更高层次、更符合国情的角度思考问题,起草有关条款。最后,有四条涉及农机鉴定的内容正式写入了《促进法》第三章“质量保障”部分。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鉴定机构有责任从满足农业机械使用技术要求和推广先进技术的目的出发,对农机产品进行检测及评价,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选购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信息,从法律层面明确了鉴定与推广的关系。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采用公布目录的形式引导和促进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的推广。列入目录的产品,应通过鉴定机构进行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后向社会公布,凸显了鉴定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除了鉴定和质量管理,《促进法》其他各章节的内容也经历了多次调研讨论、反复修改锤炼的过程,可谓好事多磨。围绕立法我参加了若干次会议和调研活动,印象最深的是列席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讨论《促进法》草案。我们作为农业部工作人员分在不同小组,在人民大会堂会议室聆听了许多领导和知名人士、专家的发言,各组就《促进法》立法的必要性、时机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有赞成意见也有其他意见,争论比较激烈。我们坐在列席位置上,很紧张也有些担心,平心而论,在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要不要发展农业机械化多年来一直都有不同认识和争论。在青壮年农业劳动力大量进城的今天,农业不要机械化或许是不可思议的。但当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这个论断,即使我们长期从事农机化工作的人也曾经犹豫彷徨过。记得1979年秋我考入北京农机化学院,新生入学的第一场重要报告,就是上面来人宣布1980年实现农业机械化目标需要重新考虑……。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促进法》最终能够达成共识,上升成为国家的意志,由国家最高领导人签署发布,说到底是因为《促进法》根植于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发展的深厚土壤之中,符合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颁布《促进法》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意愿,是非常英明、完全正确的决定。2004年11月1日生效的《促进法》共八章三十五条,内容涵盖农机化全程。法律文本逻辑严密、指向精准,凝聚着农机人和立法工作者的辛勤劳动,是集体智慧的结晶。1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促进法》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对我国农机化发展起到了毋庸置疑的强大促进作用。

宏观指导作用明显

《促进法》颁布实施,在宏观指导农机化发展层面作用尤其显著。2008年,我从部鉴定总站调至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负责法规建设和科技管理。当时《促进法》已经颁布实施,我的主要工作是配合司长深入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法》,重点是参与调研起草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我和同志们走访基层,草拟文本和背景材料,多次参加国家发改委主持的讨论会,提出对《意见》修改的建议。2010年7月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意见》,《意见》将《促进法》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层面推动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最全面最有分量的文件。提出的促进农机工业和农机化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例如,《意见》第八条提出把农机农艺融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农机与农艺作为一个产业技术整体对待,要求探索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机、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播期、行距、行向、施肥和植保,为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优势,将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最大限度地融合起来,带动广大农民科学种田。10年来,农机农艺融合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了非常显著的作用,为我国粮食十年连续增产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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