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江西农机化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十年,也是成效显著可圈可点的十年。全省农机人在省委、省政府及省农业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农业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不仅狠抓关键环节、突出刚性需求,而且关键时刻勇挑重担当先锋、救灾生产显身手,农业机械化在促进江西现代农业发展和实现粮食生产九连丰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 王绍萍
党的十六大以来,江西各级农机部门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以服务大农业、建设新农村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根本动力,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特别是2004年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江西农业机械化事业迎来了历史上最佳发展机遇期,农机化法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农机化发展进程明显加快、农机装备结构逐步调优、农机化作业水平大幅提升、农机服务效益持续增加、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农业机械化对发展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份额日益增大,农业机械真正成为了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全省农业机械化真正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新的历史性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机法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进入二十一世纪,农业机械成为发展农业生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力量,在抗天灾、争农时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江西省政府和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先后对《江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完善,为依法治机、规范发展保驾护航。2005年,江西省农业厅联合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切实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关于“确定、公布省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定期调整”的规定和《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为规范江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提供了文件依据。2011年,江西省农业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做好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做好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江西省农业厅还联合省商务厅印发了《江西省农业机械柴油供应实施办法》,建立了农业机械柴油供保长效机制。2012年,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农业厅印发了《江西省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农机工业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和加强组织领导等十八条意见。至此,江西省农机化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扶持体系更加完善。农机装备结构逐步调优。坚持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的根本动力。中央和省财政2004—2012年共计投入江西购机补贴资金27.715亿元,共拉动农民投入购买农机达71.24亿元,补贴各类机具156.1万台(套),有力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补贴前的2003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只有1220.52万千瓦,2011年总动力达到4200万千瓦,预计2012年农机总动力将达4600万千瓦,十年增长270%,以年平均2位数的速度高速增长;目前,全省农田作业拖拉机达到35万台、耕整地机械46万台(套),耕作机械平均3台/100亩;联合收割机达到4.97万台,平均18台/万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收到了社会关注、农民受益、结构调优、产业发展的好效果,促进了农机化事业跨越式发展,有效地促进农民改变生产观念、解放劳动力和劳动力转移,积极推进了江西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机作业水平大幅提升。坚持把发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推动农机化发展的最佳切入点,把水稻机插作为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关键环节,通过实施购机补贴,农机结构由“粗变精”,农机作业水平由低升高, 成为了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插秧机从2004年的零开始发展到2012年补贴近4000台,农田耕作机械保有量发展到近81万台套,高性能联合收割机从无到有成为农民朋友的新宠儿,2011年全省水稻机耕、机插、机收水平分别达到83%、13%和66%,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6.9%,以年均4个百分点的速度提升,从2008年进入农机化中级发展阶段后一直保持稳步发展。同时,坚持把推进优势农产品生产机械化作为增强农业物质装备能力的重要突破口,果业、花生、油菜等生产机械化得到巩固提高,茶叶、畜牧业、渔业等生产机械化取得较大突破。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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