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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经销商要增强维权意识


□厉金芹

笔者时常会听到农资经销商抱怨:某某部门又违规收费了,某某部门又乱罚款了。面对种种不公平的待遇,有的农资经销商只得忍气吞声,乖乖缴纳费用了事;有的却大费周折,求亲告友,以期能少缴几个,少出一点。面对以上种种,媒体也不断为之呼吁,但乱收费现象并没有因此而被遏制。

笔者认为,农资经销商要真正改变目前的这种困境,最好的办法就是求助于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现实是:我们广大农资经销商面对冤屈、面对不公,却很少有人能够站出来据理力争,运用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这无疑是广大农资经销商的悲哀。也许有人觉得,打官司无疑是蚍蜉撼树,是以卵击石,何况是这种民告官的官司,想都不敢去想,更不用说去做了。其实,只要我们真正掌握着真理,法律最终是公正的。何况有些部门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或违规行为,如执法不规范、超范围执法或毫无任何依据的打白条、口头收费等等,这一切在法律面前都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广大农资经销商该如何维权呢?这就要求农资经销商在依法、合法经营的前提下,一定要善于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时刻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

首先就是要加强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在一个小片,一个村庄,一户、两户农资商的确势单力薄,但对于一个乡镇、一个县、一个省乃至全国,广大农资商就是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当一个地方的农资商维权,后面全县全省全国的农资商就是坚强的后盾,而广大农资商的后盾,那就是至高无上的国家法律。只要学会了拿起法律武器,当我们面对各种各样的违规、违法行为时,就敢于说“不”字。所以,广大农资商要加强沟通,加强联系,摒弃“同行是冤家”的陈规陋习,农资商要做朋友、做亲戚,用团结的力量共同度过面对的困难与不平。再就是农资商一定要加强学习。“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要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不懂法、不知法,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就难以找到反击的合适理由和途径。总之,我们广大农资商只要做到依法、合法经营,无论面对怎样的不公平,我们都要理直气壮地站起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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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8/2009-10-27/309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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