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禁用剧毒农药,更应采用源头管理。如从销售渠道进行封堵。目前我国对剧毒农药虽有禁用规定,但对其生产和销售却缺乏严格限制。于是,剧毒农药生产与销售的源头不受约束,最终祸及农业生产种植这一终端环节。除了剧毒农药源头,农产品的销售环节,也本该有检测关卡,假如农药残留检测严格到位,超标或违规施用剧毒农药种出的农作物,都难以流入市场,更遑论出售获利。农药残留检测常常形同虚设,又何尝不是对剧毒农药滥用行为的纵容呢?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我国蔬菜出口基地都不敢使用高毒农药,并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
我国剧毒农药滥用,并非某一环节出了问题,而是整个农药生产、使用乃至监管链条的扭曲与失效。有观点认为我国农村现有的自由、分散、个体式的种植模式,市场监管必然很难;基层监管部门的技术人员少、检测设备匮乏,检验农药残留是否超标,基层恐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想说监管不容易。但对剧毒农药的全链条监管早有成功范例。日本也是个体式的种植模式,其《农药取缔法》就以立法形式确立对所有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模式。违规使用农药,处罚异常严厉,自然也就没人敢造次滥用。借鉴这一做法,我国禁用剧毒农药不仅需全链条治理,而且执法必须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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