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润敏生物科技公司的前身为邢台格默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成立,最初生产三氯庚烯酮等化工产品,后开始生产水性环保涂料分散剂。2018年进行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在原来基础上增加“生物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变更后,环保部门未发现新增或改变生产设备,同意延用原有环评报告及竣工验收手续,并于2018年、2019年分别核发和换发排污许可证。
但公安等部门侦查发现,自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30日,润敏公司在未取得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经营溴虫腈,并将由此产生的废液非法倾倒。截至案发,该公司非法生产销售溴虫腈400多吨,每吨25万元,销售金额近1亿元,纯利润近2000万元。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企业不得随意倾倒危害环境的废液。这家企业为何顶风作案?一名从事危废处置的企业负责人说,除了该企业属于非法生产、没有正规手续外,非法倾倒比规范处置费用低很多是重要原因。“正规处置每吨大概需要5000元到10000元,与案件中每吨230元的处置费用相差几十倍。”
企业非法生产和倾倒长达一年多时间,当地监管部门为何一直没能发现?
威县相关部门回应称,2018年以来,威县环境监管人员曾多次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包括环保手续是否齐全、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等,但因执法人员化学知识水平有限,对原料和产品认识多限于企业介绍,未能及时发现其违法行为。在近两年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润敏公司未被抽中。威县市场监管局在企业违法扩大经营范围、违法生产危险有害物质方面存在监管失职,威县高新区管委会存在被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润敏公司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等都已改变,严格监管应该可以发现非法生产问题,相关部门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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