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一种植户陈某种草莓使用禁用农药“克百威”,被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陈某按照销售金额的10倍支付赔偿金84453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这是无锡市首例涉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值得引起种植者和农资经营人员重视,农药禁限用不是说说而已,雷区不可触碰。
详细案情如下:
近日,无锡市检察院诉陈某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本案备受关注,是无锡市首例涉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人为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现场,无锡市司法局等部门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被告是一名种植户。2008年来,他一直在无锡承租土地种植和销售草莓,数量有十几个大棚。去年12月到今年1月,他多次向过往行人销售草莓。辖区农林局对陈某种植的草莓进行风险性检测抽检,结果显示草莓样品存有禁用于水果的农药“克百威”残留,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另外,植株和土壤也显示有农药残留。
今年1月11日,辖区农林局向陈某送达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该批次草莓产品的销售,并于同日以陈某涉嫌使用禁用的农药,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当日决定对陈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侦查。之后,辖区检察院就陈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向辖区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刑事案件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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