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一批罚没、救助的海龟、斑海豹、江豚等水生野生动物在山东蓬莱附近海域被集中放生回归海洋。顾晓军摄
5月21日,在中国儿童中心举办的主题讲座“生活在海洋中的海龟:保护我们的朋友”上,国际知名海龟保护专家带领孩子们认识不同类型的海龟及其生活习性,让孩子们关注海龟。 顾晓军摄
5月23日,一批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被集中销毁。 顾晓军摄
本报记者李丽颖
5月23日,一批罚没、救助的海龟、斑海豹、江豚等水生野生动物在山东蓬莱附近海域被集中放生,其中包括12只海龟、6只斑海豹、3头江豚,这是我国首次在渤海湾集中放生大量海龟。活动当天还销毁了一批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
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中国海龟保护联盟主办的“5.23世界海龟日主题宣传活动”,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公众的参与和关注。“保护海龟,你我同行”。我们一起来看——
极度濒危的旗舰物种,亟待保护升级
海龟是海洋龟鳖类物种的统称,早在恐龙时代就已经存在,因此也被称为“活化石”。
据了解,全球共有7种海龟,我国海域范围内有5种,分别是绿海龟、玳瑁、赤蠵龟、太平洋丽龟和棱皮龟。我国分布的所有海龟均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作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旗舰物种,海龟在海洋生态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目前,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海洋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全球海龟整体种群持续衰退。我国境内的海龟也面临栖息地衰退、种群数量急剧下降等问题,物种延续面临巨大挑战。
“近年来,我国海龟资源持续衰退,种群数量明显下降,主要栖息地特别是产卵场萎缩严重。海龟调查显示,许多历史上有海龟记录的地点已很难发现海龟。目前,我国已知的海龟产卵场主要集中在西沙群岛中沙滩保存相对较好的偏远岛屿。”中国海龟保护联盟秘书长陈芳表示。
多项给力措施为海龟护航
作为全球海龟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度重视海龟的保护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海龟物种保护。
据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海龟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力促进了海龟保护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海龟保护提供法律依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等规划和计划,均把海龟保护作为重点内容;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的保护法规与规章。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环处了解到,我国在保护海龟方面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经验:先后通过加强对海龟栖息地的保护,建立了广东惠东港口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持海南省三沙市七连屿建立海龟保护站,使海龟物种资源和繁殖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开展海龟增殖放流,农业农村部连续多年在西沙等地组织开展海龟增殖放流活动,广东等沿海省区也连续多年开展海龟放流,并通过加装追踪器,加强对海龟洄游情况的研究。
同时,加强科学研究,通过各科研院所、保护区管理机构等研究单位的不断摸索,目前海龟的野外洄游路线、繁殖条件等已经初步摸清,全人工繁育海龟技术也取得了重大突破。
此外,通过加强执法监管,渔政、公安、海关、工商、海警等执法部门共同加强针对海龟和其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效的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
公众参与积极性日渐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不断升级,但由于受到多种影响因素干扰,我国海龟种群衰退仍较为严重。针对当前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我国未来将建立全方位保护海龟的机制。
中国海龟保护联盟主任委员李彦亮说,“海龟面临的生存危机,与人类对海洋环境的破坏有直接的关系,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立即行动起来,保护这些珍贵物种免遭破坏,共同守护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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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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