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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乡村振兴需锤炼“三支队伍”


    近年来,为了健全村“两委”班子,全国不少地方出台了规范选举、领导包靠、驻村帮扶、下派“第一书记”等举措,也有不少地方从制度上保障村干部待遇和村级运转经费。然而,一些“毒疮”“烂疮”仍隐蔽在乡村角落里。笔者期望,各地能够将国家要求的“一村一策、挂图作战”整治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做到实处,让县乡领导干部真正掌握落后村庄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汇总梳理,用足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从健全村“两委”干部队伍入手,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找到切实可行的乡村振兴路径。

    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民队伍:要培育壮大“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主体队伍,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用足用好农村改革、权能释放、股份合作、村社共建等举措,构建起“大主体”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推动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基础和关键。当前推动产业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发挥了关键作用。顺应规模经营、抱团经营等趋势,培养有情怀有能力的农民、下乡创业者和社会资本等,在助其发展成为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大主体”的同时,需要通过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带着年龄大点儿、能力差点儿的“小农户”,共同打造一个“壮产业”,共享发展红利。

    然而,此前培养的有些所谓“新型经营主体”却是空壳子,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完任务、要政策、拿项目”,不仅不会带动农民,不会带壮产业,反而让农民觉得“政府的钱又打了水漂”;还有不少是不熟悉农业规律和农村实际的外来主体,用超长的承包合同“占住地”,为追求短期效益而“非农化”“非粮化”,不仅带动农民能力差,自身的经营也有很高风险,出现不少“跑路”现象。

    更重要的是,这些“假主体”的做法,占去了大量本该扶持“真主体”的真金白银和发展资源,让那些扎根农村、熟悉状况、踏实肯干的“真主体”,反而成长缓慢、步履维艰。因此,如何培养“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真主体,如何构建联通“大主体”和“小农户”的命运共同体,就成了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

    在山东省昌乐县乔官镇唐家店子村,村民张德仁2017年起把两亩山岭薄地入股到村里成立的润海土地股份合作社。当年不仅拿到每亩1200元的保底收入,还获得分红300元。分红虽少,却是利益联结的重要标志。原来,该村2016年抓住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机遇,清理出100多亩集体荒地,再发动105户村民用土地入股,整理出1000亩连片土地。有了这个平台,东方正大育苗基地、中慧中央厨房等4个项目先后落地,乔官镇整合扶贫资金等近300万元也“嫁接”到这里,其收益用于贫困户分红和村集体增收。

    这个事例看似很小,却颇具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从中可以看出,当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广大农民,一定要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一利器,发挥村“两委”的组织和保障能力,以股份合作、集约经营等为主要手段,搭建发展平台,吸引城市人才、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下乡,打造利益联结紧密的命运共同体。这样,村庄和农民的各类产权,通过股份权能的实现,变成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城市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绑到了同一辆战车上,在优势互补的同时形成发展合力,能够用足用好乡村振兴各类政策,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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