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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思考与实践


    杨秀彬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四川“三农”实际来看,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内涵,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探索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

    从四川实际出发,在理论指导上要坚持承包地“三权分置”,在政策取向上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路径选择上要突出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五种实现形式。

    一是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既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优势,又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是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重要形态,能够充分发挥“分”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些不需要大额资本和技术密集的情况下,特别是与传统农业关联度很大的领域,直接组织农户、带动农民、富裕农民,在社会化服务上能够集成农业综合性服务功能,为农户提供统一种苗供应、统一农资采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农机服务、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销售等服务,通过服务的规模化实现经营的规模化,充分发挥“统”的优越性。截至目前,四川省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达4.4万个、8.9万个。

    因此,在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中,要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重要实现形式,改造提升传统小农户,培育壮大现代化新农户。要制定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配套扶持政策,争取用5至10年的时间把一批具备条件的农户培养成为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二是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模式是以较低成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路径,将成为“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新模式。

    近年来,四川省着手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土地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由农户自愿联合组成合作社、股份公司等进行经营,探索出“租金保底+分红”等收益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已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近6000家。实践证明,土地变股份、农民当股东、股份生红利,既可以降低农业经营成本,又能让农户分享长远经营收益,实现农民“离地不失地、离地不失权、离地不失利”。尤其是对于长期进城务工的农户,推动由家庭承包责任制向家庭承包股田制转化是历史发展的一种趋势。

    但要注意,在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的过程中,不仅要把土地经营权的权能充分释放出来,发挥“分”的最大效应,实现土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还要充分保护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的合法权益,在集体所有权上体现“统”的作用,把落实集体所有权作为土地流转模式创新的根基。

    三是大力发展“农户+现代农业园区”。这种模式能够让分散的单个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园区统一发展的体系中,在生产、加工、科技等产业链条中分享园区集聚的综合性服务功能和复合型经济要素,实现小单元融入大产业。

    四川省的实践证明,建设现代农业园区,集成基础设施配套、综合管理服务、金融贷款支持、用地指标(设施用地)安排等政策举措,能够让业主放心投资发展,把“统”的作用有效发挥出来;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在坚持统一规划、集中服务和高标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引导园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园区内及周边小农户结成农业生产经营共同体,让“分”的优势也充分释放出来。截至目前,四川省已建成省市县三级现代农业园区390个。

    四是大力发展“农户+工商资本”。工商资本下乡流转土地发展租赁经营,一方面可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业农村投入,改善乡村发展条件;另一方面也可以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农户很难分享企业长远收益、土地租赁履约风险相对较大、双方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等弊端。因此,推动“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要大力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让他们在“统”的层面上发挥更大作用。关键是完善工商资本与农户共进、共富、共舞的利益联结机制,依托产业基地,在完善“大园区+小业主+农户”“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民”“龙头企业+基地+农民”等经营模式的同时,大力推广“农户+园区”“农户+公司”等合作机制,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探索建立农户更多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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