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这些内容您了解吗?


    Q:农业农村部门应承担哪些责任?

    A:该法明确规定了农业农村部要在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有2个方面:一是农用地土壤管控与修复。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了原农业部门负责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该法的出台,将上述职责上升为法律,并强化了相关职责要求。农业农村部承担监测调查与风险评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土壤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相关宣传与培训责任;二是要求对农业投入品进行严格监管,包括对农业投入品以及农药等包装废弃物和农膜进行监督管理。

    Q:农业农村部门将从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A:一是做好耕地类别划分试点。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将耕地全面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深入推进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试点。至2020年底前,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二是扩大耕地污染治理试点。在总结湖南试点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分区域、分品种开展安全利用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重点在南方镉污染水稻产地、北方镉污染小麦产地,建设耕地污染管控与修复综合示范区,为全国不同类型耕地污染治理提供样板。继续做好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三是加强调查监测评估。加快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研究制定《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和《禁止生产区划定规范》。开展耕地土壤治理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装备的评估验证;四是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近期重点针对镉米、镉麦问题,开展低积累水稻品种筛选与推广、污染农田安全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等科研工作。重点开展耕地土壤主要重金属污染控制技术、消减技术、修复治理技术等科技攻关,为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控和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耕地 品种 林业 草原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