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我国种业发展先后经历“四化一供”、产业化、市场化、现代种业四个发展阶段。
1978年
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批转农林部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实施种子生产专业化、加工机械化、质量标准化和品种布局区域化,并要求以县域为单位统一供种,“四化一供”种子工作方针从此诞生,种业实现由产品向商品嬗变;
1991年
农业部在天津召开了全国农业种子工作会议,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提出“实行种子革命,创建种子工程”,会后国家立即启动了“九五”种子工程,投资建设了一批种子育种中心、加工中心、良繁基地、储备中心、检测中心等。种子工程从改善条件和能力入手,以提高种子加工包装率为突破口,叩开了种子产业化大门,种子产业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2000年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定通过《种子法》,改变种子生产经营由国家单位专营的体制,取消了由政府指定单位经营种子的限制,迈出了种子市场化改革的发展步伐。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明确政事企分开,彻底扫清了阻碍种业市场化发展的体制限制。市场化改革推动种子产业化水平空前提高,我国种业完成了由种子向种业的历史性跳跃;
2011年
国务院印发了《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吹响了由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进军的号角,深化种业创新体制,管理体制改革,确立企业为商业化育种创新的主体,促进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科研单位与所办种子企业脱钩,实行事企分开,强化科企合作,进入了建设现代化种业强国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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