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13年12月19日农业部公告2032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甲磺隆胺苯磺隆(禁止在国内使用);2017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和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2.即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1)2016年9月7日第2445号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销售、使用。
(2)2017年7月14日农业部公告第2552号: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硫丹在农业上使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含溴甲烷产品的农药登记使用范围变更为“检疫熏蒸处理”,禁止含溴甲烷产品在农业上使用。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7种)(1)2002年5月10日农业部公告第194号: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
(2)2002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禁止甲拌磷(3911),甲基异柳磷,内吸磷(1059),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神农丹、铁灭克),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3)2002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199号:禁止氧乐果在柑橘树上使用。
(4)2002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199号: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
(5)2003年4月30日农业部公告第2741号: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
(6)2009年2月25日农业部公告第1157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使用。
(7)2011年6月15日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禁止水胺硫磷在柑橘树上使用,禁止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和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禁止硫丹在苹果树和茶树上使用;禁止溴甲烷在草莓和黄瓜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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