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举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村新报讯 新华社电 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今后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获更多政策支持,从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这是记者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的。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在会上介绍说,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开展信贷支农行动、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等政策措施,主要有五个方面: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扶持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业部的初步计划是2018年培养100万以上新型职业农民。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园区建设。在今年已经批准创建4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础上,2018年再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择优支持一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
——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抓好落实财政支持、税费减免、设施用地、电价优惠这些政策,重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同时要对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疫病防控等生产性服务给予补助。
——开展信贷支农行动。综合运用税收、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向市县延伸,2018年争取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要求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占总担保规模比重达到70%以上。
——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实施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试点,研究出台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意见,推动保障水平覆盖全部生产成本。
截至2016年底,全国纳入农业部门名录的家庭农场44.5万户,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79.4万家,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万个,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15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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