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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烧荒烧秸秆烧地堰


森林火灾高发期即将到来严禁烧荒烧秸秆烧地堰    农村新报讯 (记者张静、通讯员周卫平)秋冬季节,对于即将到来的森林火灾高发期,我省日前召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责任筑牢森林火灾防线。林业部门呼吁广大群众广泛学习《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自觉知法守法,护林防火,从自身做起。
    省林业厅厅长刘新池介绍,今年前十个月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 447起,受害森林面积212公顷,受害率低于千分之0.9的控制数。今年以来全省卫星林火热点86起,较2016年同期减少96起,降幅达52.7%。对于即将到来的森林火灾高发期,刘新池说,我省森林资源总量正在快速增加,森林防火战线不断扩大,森林防火形势已经由区域性防火向全省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转变,今冬明春全省森林防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对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刘源望介绍,每年的11月1日到第二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除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是烧荒、烧秸秆、烧地堰;二是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三是投放孔明灯;四是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五是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湖北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明确: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都属于森林防火区域,禁止从事非生产性用火行为。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入林区,其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义务,森林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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