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无证女友练车开上马路被捉了 农村新报讯 案件回放:
11月 7日上午 10时许,鄂州市公安局民警范文斌带领协警在武汉东建材城附近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银色小轿车形迹可疑。执勤人员随即上前将其逼停。民警看到开车的是位女子,而副驾驶位的男子手放在方向盘上。男子则称女友在考驾照,想在一个偏僻路段练练车。
经查实,该女子确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将2人移交交警大桥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据介绍,该女子涉嫌无证驾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民警说法: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民警提醒,在走出驾校之前,千万不要迫不及待地到道路上体验实践驾驶,不要让自己的一时好奇违了法,甚至酿成事故而悔恨。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7-11-21/78636.html
上一篇 : 合买有力量,重庆18人中1110万
下一篇 :扶贫莫怕“脚沾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