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农发项目终止 必须把好“五关” 农村新报讯 宋勇
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项目终止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农发工作效率效益低下,使农发形象无形受损。
农发项目终止时,将带来“四大风险”。项目管理风险,项目终止让选项、立项、评审、申报、批复、招投标、施工等多个环节的工作前功尽弃,项目建设付诸东流;诚信申报风险,项目终止为开发县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无形设置了障碍,使所有项目法人都面临着诚信风险的考验;财政资金风险,项目终止大多发生在项目建设期内,随着项目实施进度已经预拨一部分财政资金,不可避免地涉及或影响财政资金安全,需要农发部门追缴或收回财政资金;农发效益风险,项目终止使农业综合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化为乌有,与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初衷背道而驰。
为避免农发项目终止的情况发生,必须过好“五关”:
管好源头,把好选择关。要建立项目库,准确选项立项,选择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行业作为扶持方向;选择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村经营主体,作为项目法人。
把握关键,把好评审关。紧扣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勘察设计、工程预(概)算等方面,实地踏勘,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造价和设计要求、效益发挥,公开、公正、公平地评审,由专家出具评审意见,作为农发项目申报立项的重要依据。
控制过程,把好实施关。要坚持“先建后补”原则,督促项目单位积极筹措项目自筹资金,把企业的自筹资金打入农发资金财政专户,视同财政资金加强管理,按批复计划、施工方案来全方位、全过程跟踪项目建设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锁定依据,把好终止关。要按照中央、省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坚持证据链齐全的原则,在立项批复后,确因不可抗力(火灾、水灾、地震或其他重大地质灾害)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无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可以报批终止农发项目。
加强监督,把好检查关。对非不可抗力、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未按程序、按规定报批备案且不按计划实施方案实施而终止的项目法人,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惩戒性措施,取消申报资格或纳入失信“黑名单”,有效防止恶意终止农发项目行为。
(作者单位:黄冈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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