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2017)》(以下简称新条例)规范合理用药,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
新条例提高对农药使用者的要求,明确农药使用者要按照标签内容要求使用农药以及农药使用禁止性行为的规定,从正面要求农药使用者要严格按照标签标注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从反面明确农药使用者不得为的行为:扩大剧毒、高毒农药禁止范围,增加菌类生产和水生植物病虫害防治禁用范围。
新条例还特别提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
农药使用者要严格遵守新条例要求,规范合理用药,改变传统加大剂量用药习惯,提高用药效率,既是顺应农药用量总体不断减少的环境保护需求,也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现实要求。农业“大户”要顺应条例要求,建立农药使用“可追溯”记录制度,既是顺应新条例要求,也是便于出现问题后保护自身和追查上游客户责任的直接依据。
德衡(潍坊)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德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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