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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要人性化,市民举止要守文明


城管执法要人性化,市民举止要守文明

( 2015年12月09日  03 版)

    王文武

    近日,一条《一厅级干部在三亚被城管弄得没了尊严》的网贴在网络和社交媒体上被“刷爆”。文章称,12月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毕国昌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放在凉亭处载有衣物的自行车被城管收走,致使其仅穿短裤徒步去市政府投诉,最后回家,前后长达4个多小时。7日,海南省三亚市针对此事作出回应:天涯区城管人员在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已责成涉事城管中队做出深刻检讨,并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

    游完泳上岸,发现衣服没了,被迫穿着裤头去政府投诉,并徒步回家,无论对谁来说,遭遇如此尴尬之事,确实让人憋气。也因此,此事见诸媒体后,一股针对城管的“讨伐“之声再次高涨。不过在笔者看来,我们必须首先弄清事实,厘清事件中相关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然后才能理性发声。

    据三亚官方对事情的描述,12月4日下午,天涯区城管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5辆电动车、自行车存在违规停放现象,经说服有4辆车按照线位停放,因毕国昌本人不在现场,执法人员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该辆违规停放自行车进行暂扣处理。从事后的各种报道包括毕国昌本人的公开信可以看出,这基本是事情的起因事实。

    我们据此可以分析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毕国昌拥有作为公民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各种合情合理合法的声讨,以及被执法后的知情权;其次,城管执法人员拥有执法权利,包括对违法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再说义务。毕国昌有遵守公共秩序,包括不乱停车不乱放衣物;而城管执法人员,有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违法告知、宣教引导等义务,尤其是面对被收走的物品,还有详细清点、妥善保管的义务。

    厘清这几个问题,不难发现双方各有过失。毕国昌的自行车等物品被收走,确因违规,如果单纯从执法方面说,三亚城管收走物品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但是,城管也存在执法的不人性,收走物品时不考虑当事人将面临“无衣而归”的尴尬,遭到投诉后反应迟缓,没有认真清点保管当事人的物品等问题,这些恰恰是城管当下最缺的东西。作为执法部门,既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更要人性化执法,多些换位思考。

    城管简单粗暴执法需要批评,执法方式需要改进,尤其是通过此件事要举一反三,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而毕国昌作为一名曾经的媒体监督人员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管是走到哪里,都要遵守文明举止的行为规范。公共秩序靠大家,美好环境靠大家。执法部门要文明执法,市民举止要守文明,这才是此事应该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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