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长清307人获职业农民证书
( 2015年11月18日 08 版)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是2013年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个试点县(区)之一,2014年、2015年是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区。三年来,长清区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近日,长清区人民政府向首批认定的307名职业农民颁发证书,这也是山东省首个以区(县)政府名义向职业农民颁发的证书,职业农民王兆刚拿到区政府颁发的证书,高兴地说:“多亏党的政策好,通过农广校举办的职业农民培训班学习,使我更加明确了企业发展方向,开阔了致富思路,为今后企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培训模式创新。经营管理培训由省、市农广校集中培训8天。产业技能培训由区校承担,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充分发挥“四大课堂”优势,坚持产业、专业、职业三统一,改农民进校门为教师到家门,采取送教下乡、农学结合、田间课堂等灵活方式,方便农民结合生产就地、就近、就需学习,“农民点菜、专家下厨”。
认定管理严格程序。区政府制定了《长清区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按产业收入水平、接受农业教育培训的经历、生产经营规模和效益等综合考评。认定管理办法在全区广泛宣传后,符合条件的1850名群众踊跃报名,经过专家评审,认定了307名新型职业农民,经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清区人民政府对认定的职业农民颁发了证书。
扶持政策保障。对认定的职业农民,长清区财政支农项目和各项惠农政策优先向职业农民倾斜,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针对性。对表现优秀的职业农民进行奖励,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激发农民参加培育和从业创业的积极性。
孙志红于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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