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路政管理机制
( 2015年11月11日 03 版)韩虹婷
日前,昆明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昆明市通过设立乡(镇、街道)路管所、专管员和村协管站、协管员,在全市各县区建立运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
近年来,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交通环境,既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也提升了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但是,在农村不少地方路网日益增多和健全的情况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却存在着令人忧心和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乏人问津,从上到下没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主体,导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突出、涉路事件和案件逐年增多;二是少数农民在利益驱动之下,擅自对农村公路路肩和青坎进行耕翻种植,容易毁坏路肩、路基,使一些段面成为“险工患段”。
昆明市针对上述问题,从维护群众利益、保护农村公路出发,出台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文件,建立路政管理长效保障机制,加大农村路政公路投入,把路政管理延伸至行政村,为消除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盲区夯实了基础。农村道路安全是民生工作的大事,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人身安全,各地政府有必要把农村道路安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不等不靠,创新举措,采取务实的措施扎实抓好农村公路路政建设,确保联动协管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农村道路的安全系数。
希望其他城市的地方政府也能够像昆明市政府那样多关心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建设,把农村路政管理盲区实打实地消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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