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农业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
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 2015年11月05日 08 版)本报记者刘婉婷
“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不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应,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法实施情况总体上是好的。”11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
今年4月至9月,执法检查组分赴河北等8省(区)检查,同时委托内蒙古等8省(区)人大常委会实施自查,最终形成检查报告。
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很多委员表示,报告对农业法实施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建议下一步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粮食增产:成绩来之不易
2014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12140.5亿斤,实现了“十一连增”。棉花、油料、肉类、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七种主要农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
李景田委员说:“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我都赞成,现在粮食实现‘十一连增’,来之不易。我还记得2002年左右,我国粮食产量下滑,一些过去长期调出粮食的省份也开始调入粮食,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促进粮食生产,才使得粮食产量上来了,千万不能大意;一旦粮食生产放松了,滑下去很容易。”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李烨表示,虽然粮食产量连年增收,但是由于经济效益的原因,很多老百姓种粮积极性下降,很多稻田、耕地都用来种水果、蔬菜经济作物,所以粮食安全问题必须始终保持重视。
“我是来自基层的农民代表,农业法实施情况报告中提到,农业综合生产力不断提升,是我切身感受到的事实。”俞学文说,“但有一个情况我想反映一下,以前我们农民家里,自己储备的粮食能够吃半年以上,而现在农民和城里人都不储存粮食,因为在超市买很方便。我认为我国这种人口大国,公民都有义务、有责任进行粮食的储备,否则会给国家储粮带来很大压力。”
罗清泉委员表示,听了报告后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也感受到依靠法律力量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建议积极推进像种子法、粮食法等一些新的“三农”相关的法律制定,推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
支农资金:要投入还要用好
各级政府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加大支农投入。2010年到2014年,全国一般预算农林水支出累计57272亿元,年均增长14.6%。“十二五”期间,中央安排农业基建投
资10790亿元,比“十一五”增加4990亿元。
“今年我参加了执法检查,感受到农业法在农村确实贯彻得非常好。”全国人大代表冯乐平说,同时也看到了一些问题。比如虽然国家的支农资金在不断加大,但都有点“撒芝麻盐”,“我认为未来涉农资金的整合,打捆使用非常重要,有利于提高使用效益。”
李烨委员在审议时也提出了同样的看法:“目前针对农业的各种补贴大概有20多种,有些补贴每户只拿到10多块钱,觉得用处不大。建议这些扶持能够尽量集中,重点扶持村里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水、路、沟渠这种对整个村子都有利的方面,减少一点扶持到一家一户的投入。”
“现在涉农资金的问题一是政出多门,多头、分散,难以提高使用效率,还增加了寻租的空间;二是投资效率低,不够到位。比如补贴的对象,现在是按地补,很多农民领了钱不种地而去打工,导致种粮补贴并没有达到促进粮食增产的预期。”方新委员说。
报告中也如实地反映了农村面临的问题,严以新委员说,报告中提到的“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总体上发展滞后,城乡金融发展的差距较大,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确是实情。“在我们调研过程中,县一级的贷款基本上就算涉农贷款了,真正到农民头上的少之又少。”
“农业法执法检查报告,这是多年来最短的报告,但内容很丰富,非常好。”郑功成委员说,“我赞成报告中提到的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目前品种覆盖率不高,同时保障水平也应该提升,现在农业保险的补偿额度不到农业生产成本的1/3。在WTO规则中,财政的钱是不允许补贴农产品价格的,但是全世界通行规则是可以补贴农业风险保险的,实际上就是一种转移支付,把农民种地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扣除,以提升农业的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值得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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