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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粮食”遭遇三重安全风险


  在所有安全隐患中,资金安全不得不提。

  众所周知,粮食作为大宗商品,交易额往往比较大,对资金的安全性、到账速度等要求比普通商品贸易更高。然而,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粮食电子商务参与者面临着资金等经济利益风险。

  “资金安全往往是粮食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最终形式,也是粮食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问题和粮食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问题的后果。”洪涛说,粮食电子商务资 金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财产损失和其他经济损失,如客户的银行资金被盗;交易者被冒名,其资金被窃取等,后者如信息的泄露、丢失,使粮食企业的信誉受损,经 济遭受损失;遭受网络攻击或故障,企业电子商务系统效率下降甚至瘫痪等。

  法治“缺位”

  安全漏洞、技术误差等传统的电子商务安全隐患也同样存在于“互联网+粮食”中。不过,由于粮食行业的特殊性,其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更多来源于行业内的法治不完善。

  洪涛说,粮食电子商务产业由于利益驱使和监管缺失,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风险问题,折射出电子交易市场存在着交易规则随意修改、无法与现货市场对接、投机资金操纵价格等问题,饱受“变相期货”的指责,严重影响了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的滞后是造成上述风险的重要原因。”洪涛坦言,现有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仅属于技术管理文件,未被强制推行。由于无法可依,使得一些不规范的电子交易市场及业内投机钻营分子,利用法律漏洞游走于政策边缘牟取暴利。

  查阅相关资料,记者注意到,国家已经关注到此类行业风险。国务院分别于2011年11月下发《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的决定》,于2012年7月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明确了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政策界限和措施,引发交易场 所的清理整顿风暴。2013年11月8日,《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发布,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的确,上述政策法规实施以后,各省市关于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法违规乱象仍然存在。”洪涛说,他们调研发现,在粮 食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同样面临监管主体不明确、缺乏行业管理机构、监管不力等问题,进而导致交易平台良莠不齐、违法违规交易等问题的出现。

  相关法律缺位,加上粮食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更加剧了粮食电子商务的“无序”。

  “国家虽针对各种粮食品种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质量标准,但由于粮食这种特殊商品受环境影响较大,在不同的温度、湿度条件下或者在不同时间,其质检 结果会有很大差别;在具体操作时,可能存在主观性强、可操作性差、争议性大等缺点。一旦交易双方出现标的物质量分歧,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增加粮食 质量监督的难度。”洪涛说,监督处罚机制也不到位,“粮食电子商务虽已发展多年,但有部分粮食承储企业经营理念尚未转变,粮食虽然进入了市场进行交易,但 在粮食实际交割中还存在刁难购粮客商的行为,需要客户在交易前与卖方协商好相关事宜才能竞拍,不然即使拍得粮食,也很难提货,这就造成外地客商不愿跨地区 拍粮”。

  在洪涛看来,必须尽快制定专门规范粮食电子交易的法律法规,弥补交易行为、内部风险控制和交易机制的法律监管缺位,使此交易市场的设立、运行和管理等均有法可依。

  “针对当前粮食电子交易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政府部门对粮食电子交易市场的监管,明确监管机构,解决无管理主体的问题;另一方面,应建立 较为严格的核准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洪涛说,只有通过制定专门法律规范并切实有效的实施,才能为粮食电子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 提供法律保障,才能有利于防范市场交易风险,促进我国粮食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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