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措施
市场引导、政府服务、政策扶持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主动入位、主动担当,立足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让千千万万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活跃起来,汇聚成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巨大动能。
(一)提高对形势的认识和把握。总体上来看,每个阶段农业产业化的任务是不一样的,探索起步阶段重点是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对接问题,快速成长阶段重点是应对入世挑战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繁荣发展阶段重点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贯穿这三个阶段的线索是促进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要适应阶段性变化,提高趋势性认识,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部署。
(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产业发展上,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合发展什么产业就发展什么产业,什么有优势就发展什么,鼓励地方走出特色各异的农业产业化之路。在龙头企业培育上,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着力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要坚持原则,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的初衷是带动产业和带动农民,不能为了扶优扶强,无原则地给予诸多政策优惠和便利,扭曲龙头企业发展的价值取向。在经营行为上,龙头企业和农民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采用什么方法生产和加工、流通到哪里、价格是多少等等,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都不得进行干预。在带动模式上,充分尊重经营主体的意愿,不能搞拉郎配,强制推进产销对接,向龙头企业摊派扶贫、增加就业、流转土地、收购农产品等任务,增加企业负担。在纠纷处理上,要尊重当事各方的市场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农民、龙头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做好政策扶持。在补贴政策上,重点是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和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支持龙头企业对合作农户进行二次返利,鼓励龙头企业吸收农户入股进行股份分红。在税收政策上,重点是营造公平可持续的税收环境。在金融政策上,重点是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在外贸政策上,重点是支持龙头企业走出去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做好龙头企业走出去的指导服务,深入研究龙头企业海外生产农产品的进口配额问题,利用政府外交,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助推龙头企业走出去实现新的发展。
另一方面做好监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借发展农业产业化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督促龙头企业严格履行订单合同,不压级压价、少收拒收,及时兑付原料款、股份分红、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租金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农产品供应;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发布自律规范或公约,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把那些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违规使用耕地甚至坑农害农的企业,坚决淘汰出龙头企业的队伍,树立龙头企业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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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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