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桑花盛开在雪域高原
——社会主义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
( 2015年08月24日 02 版)新华社记者多吉占堆杨三军王军张京品
格桑花,是西藏人民心中最美丽的花儿,寄托着高原儿女渴望幸福吉祥的美好心愿。
50年前,顺应历史的进步和西藏人民的期盼,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社会主义制度从此在雪域高原上生根发芽。
50年来,西藏各族人民在党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无私支援下,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一个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巍然屹立在世界之巅。
有一盏明灯,始终引领着雪域高原在前进道路上走向光明——
50年来,党中央正确领导、英明决策是西藏社会发生历史性飞跃、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的稳定发展,提出了“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和“依法治藏、长期建藏、富民兴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治藏方略,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指明了道路。
这是广大农奴翻身当家做主的50年——
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占人口95%的农奴从此成为西藏的主人。自治区扶贫办原党组书记曲尼杨培说:“我是农奴后代。先辈们做梦都不会想到,他们的子孙不仅不再是农奴,而且会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国家干部。”
如今,像曲尼杨培一样,社会主义制度孕育出越来越多的藏族干部。目前,西藏74个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达到82%,其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主席、政协主席、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均由藏族干部担任。
这是西藏人民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的50年——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1965年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西藏实际,先后制定和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等30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适合西藏实际的实施办法。
这是西藏人民传承文化和享受信仰自由的50年——
50年来,西藏自治区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主管理和发展本地区文化事业的自治权,依法保障西藏人民继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自由和宗教信仰的自由。
目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处,寺庙僧尼4.6万多人。活佛转世制度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延续。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满足,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有一个梦想,始终鼓舞着西藏各族人民改革创新,加快发展——
中国梦是西藏人民的共同梦想,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是西藏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不竭动力
旧西藏生产力极端低下,直到上世纪50年代,西藏尚没有成规模的电力、电信、制造等现代工业。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民族区域自治强大的生命力,以及西藏各族儿女追求幸福生活、实现同富裕的梦想,催生了西藏历史上一个充满活力的新时代。
——富裕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从没有一家现代工厂到建立起门类比较齐全的初级现代工业体系,从没有一条公路到建立起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从先天“输血型”经济建立起“造血型”市场经济雏形,一大批高原特色绿色产业在兴起。
数据是枯燥的,但最有说服力。1965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仅有3.27亿元;2014年达到92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8.5倍。
——和谐西藏:各族儿女共享发展成果。当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向布达拉宫金顶,古城拉萨正从甜睡中苏醒。结束了转经的老人们,结伴来到大昭寺附近的光明茶馆喝甜茶、吃藏面。不论是藏族还是汉族,大家都会围坐长桌,谈天说地,其乐融融——这是西藏各民族和谐共处的一个生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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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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