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确保担保体系建设按计划稳步推进
国务院领导对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高度重视,农业部韩长赋部长也多次亲自督促落实。目前,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制定下发了《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下一步还要一起研究组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同时,《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在地方由财政部门、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各省农业部门要抓紧向省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密切配合财政、银监等部门,尽快形成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到位。此外,要加强与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调,创新更多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贷款产品、服务方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合理分担风险,让农民获得手续更加简便快捷、费用更加低廉的信贷服务。《指导意见》指出,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此,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有大局意识,要站在为现代农业建设和为农民服务的高度,主动作为,加快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的筹备组建工作,积极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不断积累经验,锻炼队伍,努力开创财政金融支农的新局面,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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