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后平均产品价格提高20%~30%
登记一个保护一个发展一个
( 2015年08月08日 06 版)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各地在长期农业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区域特色品牌,是重要的农业知识产权和农业文化遗产,也是传统农耕文明的重要体现。对区域特色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对我国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有助于发展区域经济、打造特色品牌、增强农产品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强化监管、维护合法权益,保护农业生物资源多样性和传统优势品种;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满足特色消费需求,促进国际贸易;有助于加快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业部全面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明显提升,政策环境不断改善。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取得了全方位的积极进展,总体发展势头向好。制度建设方面,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基础上配套制定了20多项制度规范,覆盖全部工作环节;产品登记方面,截至2015年6月底,已对166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登记,备案地域特色资源6839个,实现宽领域、广覆盖;体系队伍方面,“部-省-地-县”四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队伍基本建立,聘任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委员141名,委托定点检测机构96家,培训核查员5000余人次。
纵观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有三个比较直观的成效:一是品牌建设和产业发展提质。农产品地理标志带动了农业区域特色品牌的发展,促进了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跟踪评估,登记后平均产品价格有20%-30%的提高。产业发展逐步完善,目前已创建国家级示范样板12个,并涌现出一批省级示范样板,带动了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发展。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登记产品注重产地自然生态环境和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推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标志授权使用环节将产品安全性作为准入条件,对生产管控有严格限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农业国际交流合作提速。农产品地理标志已成为国际贸易交流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双边和多边合作交流、WTO农业谈判及历届中欧农业农村对话的热点议题。目前正积极与欧盟开展中欧地理标志互认协议谈判。
下一步,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发展思路上,需要树立三个意识:精品意识,用好农产品地理标志这块金字招牌,不贪多求快,真正做到登记一个、保护一个、发展一个。质量意识,将质量安全视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命线,保持特色品质,确保获证产品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全局意识,将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放到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大局的角度来考虑,发挥功能作用,拓展发展空间。其次,在发展内容上,需要突出四个重点:推进产品登记。用好资源普查结果,制定好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组织申报和审查评审工作。加强证后推广监管。促进标志使用推广,规范标志授权使用行为,进一步加强全程质量管控,对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的侵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强化品牌宣传。积极普及知识、传播理念、引领消费,提升品牌的认知度、公信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国际合作。做好中欧等双边及多边地理标志合作交流,并在宣贯、培训、调研、引进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第三,在条件保障上,需要完善三个支撑:加强政策扶持,切实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利用依法纳入各级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健全工作机构,加快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技术支撑,充实专家队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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