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新政执行中的疑问有答案了


    注意!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农机生产及销售企业应主动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对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农机化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暂停其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并及时报告农业部,同时提出进一步处理建议。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处理 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化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