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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又将面临一次重大变革


我国农村又将面临一次重大变革

——“互联网+三农”调研启示

( 2015年08月01日  03 版)

    万宝瑞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战略部署,明确了互联网在“三农”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促进“三农”发展指出了方向。近来,我们对北京、河北、辽宁和重庆等地区调研表明,互联网已开始深入到“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互联网在农村发展趋势来看,将会展现出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又一次重大变革。

    互联网是引领“三农”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农”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等多方面,如何促进各领域协调发展,是农村工作的难点。互联网之所以能成为解决“三农”难点的手段,其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特点。

    (一)互联网对“三农”的“兼容”效应。互联网能够渗透到“三农”工作各个领域,形成了诸如“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人才培养,“互联网+”科技推广,“互联网+”乡村治理等多种形式,对“三农”工作都起到了助推作用。

    (二)互联网对“三农”的“集聚”效应。我国农村多而分散,如何有效满足千家万户对生产和生活需求,一直是个难题。互联网可将农民分散的个性化供给和需求积聚起来,通过各种网络平台集聚形成规模效应,实现为农服务的便利化。

    (三)互联网和“三农”的“互吸”效应。相比城市而言,农村的互联网市场未来需求更加广阔,农村对互联网的吸引力,以及农民对融入互联网的愿望都十分强烈。对“三农”这片互联网蓝海来说,互联网的“互吸”效应一方面能够动员更多的政府部门、企业、厂商、社团,通过政府信息服务、B2B、B2C、O2O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有针对性地为“三农”服务。另一方面,随着农民电子商务意识的增强,“三农”工作将更多地依靠互联网来开展,包括农产品电子商务、便民服务、互联网村务管理等方面。

    “互联网+三农”必须要遵循三项原则

    在“三农”领域,在利用“互联网+”的时候,还需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农民的利益为导向。首先,推行互联网对于农民来讲,应遵循“实惠、平等、公平、方便”的原则。实惠是指农民能够从互联网得到好处,增加收入;平等是指农民在购买和销售农产品时双方能够平等协商定价;公平是指在农产品交易中,农民对确定农产品质量等级等有话语权;方便是指互联网为农民生产、销售提供了便利,对其操作农民易掌握。只有这样,互联网在农民生产生活中才受欢迎。其次,发展“互联网+三农”,各地区应根据实际,集中力量,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和特色,以农民最关心的切身利益为切入点,一件一件地去解决。只有广大农民得到实惠,“互联网+三农”才能成功。

    (二)具备条件先搞,避免一哄而上。“互联网+三农”大有可为,但在发展初期,不应一涌而上。比如目前,发展“互联网+”乡村旅游,面临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互联网+”农产品销售,面临小规模农户网上推广能力不足、互联网服务平台多而散等问题。“互联网+”并非万能,发展初期,各地区应本着先简单后复杂、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具备条件先搞,取得经验后,以点带面再逐步推进。

    (三)发挥年轻人和能人带动作用。实践证明,我国发展好的乡村,多是党支部或乡村能人带动引领的结果。农村发展缓慢原因主要是由于人才和资金的缺乏。互联网时代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年轻人和能人的带动作用。年轻人有思想、有文化、有创业热情,要给他们创造条件,吸引他们回到农村广阔天地施展自己的才华。在实现“互联网+三农”行动中,发挥年轻人作用是关键环节。

    “互联网+三农”对于促进农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互联网+”概念诞生不过半年,却显示出了强大生命力,目前“互联网+”行动已进入发展的黄金期。对于“三农”工作,“互联网+”显示出以下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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