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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角度看“粮果争地”


 

  农业产业间争地的逻辑通吗?

  昨天还在想着果树种植区的土地非粮化,今天就听到了“粮果争地”这一概念。山东省蓬莱市刘家沟镇有61个村,3万人。全镇6万亩耕地中,果树种植面积约3万亩,主要种植苹果、葡萄、樱桃等。从数量看,粮食种植面积仅占到总耕地面积的一半,而且越来越多的粮田正在通过土地流转改由当地企业种植果树。这无疑给人一种“粮果争地”的印象。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这个认识和观点值得商榷。

  据介绍,当地的耕地分为三个等级,质量较好的一、二级地所占比重不到三分之一,大部分的耕地土层较薄、坡度较大且较为分散,耕作难度较大。农民在质量较差的耕地上种粮食,基本上是靠天吃饭,产量低、费用高,出现了大量的抛荒现象。当地的鑫源工贸公司将土地从农民那里流转过来,又将周边的荒山、地埂进行了削坡改造,改种果树,采用工业化、生态化理念进行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我想这不仅不是在“争地”,反而是在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变荒地为“金山”。

  之所以会出现“争地”这样的认识,原因有多个方面。第一,我国耕地资源非常有限,各产业间的用地必然会出现一些竞争,从数量来看这是事实,进而产生了这样的推断。第二,我国耕地资源质量结构较为复杂,地区性明显,在一些地区出现的“争地”问题在其他地区并不一定是问题,如果以偏概全,自然也会认为全国皆是如此。第三,我国一直将粮食安全作为国家战略,“耕地必须种粮”,如果出现“耕地非粮化”必然会引起警觉,而忽略了实际情况。

  我们认为,所谓的“争地”问题也会出现在畜牧、蔬菜等其他产业,但这并不全是坏事。对于耕地的利用,应充分地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农民的意愿,因地制宜,才能充分地把耕地利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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