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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过高流转费影响种粮积极性


  让市场自己“做主”

  “我们县虽然是粮食大县,但没有出台针对种粮主体的直接奖补政策。考虑到种粮主体的承受能力与日俱增,庐江县通过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奖补、对种植业保险的提标扩面等其他环节的补贴以达到对种粮大户的保障。”庐江县种植业局局长邓本宜告诉记者,虽然通过间接补贴的形式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但毕竟对种粮主体有益处。

  “这实际上是农民土地收益保障和农业经营成本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我个人认为政府只能有序引导,让市场定价,对于过高部分予以平抑。通过其他途径对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保险等融资方面予以帮助支持,以平稳矛盾关系。”安徽省种植业局副局长黄秋云介绍说。

  “初期,政府可能会干预和指导,但随着竞争,必须要逐渐退出干预市场的机制。我们目前正在抓的两件事其实正是解决这个难题的有效办法。一是通过技术普及指导,提高单产效益。二是抓好职业农民培训,提高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这‘两手抓’,让更多的农业经营主体科学种植、经营管理的本领增强,在实际种田中减本增效,摆脱‘天花板’的困扰。”安徽省农委副主任王华表示道。

 


 

拓宽种粮大户的盈利空间

  越来越高的土地流转费,挤压着本就不大的种粮盈利空间,也增加了规模种植户的“非粮化”甚至“非农化”倾向。在粮食生产加快向种粮大户、合作社集中的情况下,粮田不种粮,对国家粮食安全来说是个不小的隐患,必须引起重视。

  不能让越来越高的流转费“吃掉”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并不是要打压土地流转价格,因为土地流转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其价格是价值和供需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果简单粗暴地加以打压,不仅会干扰流转市场秩序,而且不利于土地流出方农民增收。

  那么,问题的解决就需要从另一个维度上去寻找答案——拓宽种粮大户的盈利空间。在实际生产中,规模并不一定能产生规模效益,按照传统方法种粮,扣除土地流转费和雇工成本,不赚钱的不少。然而就在一些种粮大户在为高企的土地流转费苦恼时,为什么有些种粮大户的规模越来越大,效益越来越好?分析原因,他们有的是采用新技术、新机械,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人工以及物质投入;有的是发展订单种植,或干脆自己投建烘干、仓储、加工设备,降低市场风险,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还有的变流转耕地种粮为提供托管服务,不用再付流转费还能收取服务费。

  拓宽盈利空间的办法多,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目前仍然弱小,这时候就需要政府在市场做不了或不愿做的地方发力,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减负”。比如加快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降低土地流转后的平整成本,提高土地产出率;比如加大贴息贷款、担保贷款等金融支持力度;再比如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针对性培训,拓宽其发展思路,增强其发展能力等等。在扶持的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管理,加快永久基本粮田保护的划定和保护工作,从法律上为“非粮化”划定红线。

 


 

江苏种粮大户——

是不是还种地有点儿纠结

  江苏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西莲村种粮大户高声龙最近感到有些纠结。他流转的800亩地今年底就要到期,需要重新竞标流转,估计每亩流转费可能提高50~100元。“流出土地的农民当然希望价格越高越好。”他说,可是很少有人知道种粮大户的负担其实挺重的,一来几年的流转费需要一次性交清,肯定需要贷款,而利息就是不小的负担;二来需要添置农机,要搞农田基本建设,投入也不少。他说,当地养螃蟹的蟹塘每亩每年的流转费用基本超过了2000元,可是种粮的效益跟养螃蟹是不好比的。作为高淳区人大代表,高声龙多次在人大会议上提出,流转费用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确定,养螃蟹或者搞经济效益较好的设施农业,流转费可以高一点,如果是用来种粮的,那么每亩流转费为500斤左右的稻谷比较适宜。“如果今年底流转费提高得比较多,我就要考虑是不是继续种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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