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1980年代,中国农村普遍实行包产到户以后,我们的一些政治家、理论家依然坚持说,我国农村坚持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包产到户是集体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要通过包产到户,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
那么,多年来我们的农村还有集体经济吗?如果有,它在哪儿呢?这确实是应当用实事求是的眼光,用敢说真话的勇气,予以澄清的问题。
1980年5月31日,面对中央高层坚持“两个凡是”、坚持极左路线的一些大员们,对安徽万里的包产到户改革掀起反对声浪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发表了重要讲话,起到了力挽狂澜、一锤定音的作用。他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省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
邓小平肯定是作了一番调查研究、深思熟虑之后才说这番话的,他说得似乎轻松、平淡,却在中国政坛掀起一阵冲天巨浪,将“两个凡是”的大旗打落马下,催动安徽以及全国农村改革开放、包产到户的大船继续破冰前行。
为了消除一些人对集体经济的质疑,破除有些人姓“社”姓“资”的疑问,邓小平又说道:“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邓小平的这些讲话,依然是针对那些极左论者对包产到户的怀疑而发的。那一段时间,不少人认为,包产到户就是分田单干,就是搞资本主义,就是瓦解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他们说:“看产量喜人,看路线愁人”,“难道集体不如单干?集体化、合作化就不灵了?”“难道毛主席领导我们革命几十年白干了?”所以邓小平紧紧抓住“集体化”“集体经济”不放,把包产到户纳入到“集体经济”的范畴之中,以消除某些人的怀疑。
根据邓小平的指示,党中央连续发了5个“一号文件”,使多年来一直遭批判受怀疑惹争议的包产到户,在整个中国大地普遍推广,落地生根,成为合法的事物。为了使其更加“合法”,这些最具权威的“红头文件”都连续这样强调:
“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包产到户这种形式,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农户和集体保持承包关系……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组成部分。”“认为包产到户就是‘土地还家’、平分集体财产、分田单干,这完全是一种误解。”
“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这些中央文件,大都是在全国各地土地基本承包完毕之后,那些理论家们才绞尽脑汁引经据典创造的理论,大都是“马后炮”式的杰作。对于这些高妙的理论,农民们基本上都不看,也看不懂,他们才不管你是什么“集体化”“合作化”,反正你只要把土地分给我们,让我们一家一户单独耕种就行,我们的土地我们做主,我们想种什么就种什么,想怎么管理就怎么管理。我们打下的粮食,卖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就是我们自己的!管你们说的什么“化”,只要不干扰我们种地就行!
农民就是抱着这种心态干了几十年。农民们也都知道,邓小平同志和中央文件之所以在包产到户刚刚推行之时,不断打出“集体化”的旗子,目的就是为了堵住汹汹而来的各种质疑,保护包产到户的改革顺利进行,完全是出于好心。
但是,你到广大农村走一走,看一看,然后再到广大农户家中问一问,听一听,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那社会主义集体化还有吗?那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在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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