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五省区市农机主管部门在京共同签订《京、津、冀、晋、蒙农机安全监管联动合作协议》,迈出了我国华北地区省际间农机安全协作和联动的步伐。
近年来,我国农机跨区作业日渐增多,有效解决了农业小规模经营与机械化大生产的矛盾,更多农户受益于农机事业的蓬勃发展。与此同时,跨区作业带来的安全监管问题也日益凸显。通过协作与联动,将努力促进华北地区农机作业有序流动,持续提升农机安全作业水平,保障农机手合法利益,推动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更好地开展社会化服务。
协议提出,未来五省区市将建立省、地市、区县三级农机安全监理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沟通和通报各地跨区作业市场信息、跨区作业农业机械及农机手基本情况、跨区作业服务站数量及位置、跨区作业农业机械违法信息、农业机械事故等情况。在重要农时公布跨区作业服务信息,并充分利用全国“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开展信息共享,通过跨区作业服务站、流动服务车、信息服务平台等方式,做好省际间农机手接待、机具调度维修、零配件供应、信息咨询等服务。
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协议提出对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进行登记备案,加大跨区作业农业机械的执法检查力度,对长期异地作业的农业机械共同做好异地检验和服务。同时鼓励和推动农机手参加农机道路交通责任强制险、司乘人员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要求区(县)农机主管部门与外出作业农机手签订《农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书》,鼓励跨区作业农机手与服务对象之间,按照自愿、公平和合法的原则签订《农机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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