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棉和原棉在形态、颜色、手感有很大的相似度,杂质少的废棉和原棉仅凭手摸眼观根本难以区分。大量申报进口废棉的背后是否是这些“职业走私人”在玩变“废”为“宝”的戏法,利用棉花的这种特性伪报品名走私?经过艰苦工作,办案人员终于在成千上万份单据中,发现了3份并不起眼却与众不同的订货单据,单据上的交易货物并非“废棉”,而为“原棉”。缜密摸查后,一个涵盖境外采购、香港洗单、包税揽货、伪报通关的专业走私进口原棉的犯罪团伙终于浮出水面。
经查,2012年年中,唐某纠集佘某、赖某、李某等人从事代理进口业务,期间,伺机搜寻猎物的唐某看到国内市场的进口原棉价格居高不下的信息,于是找到从事棉花产品贸易的深圳某杰公司的黄某、王某等人,密谋将原棉走私入境,牟取暴利。为降低风险,唐某团伙向不特定的国内棉花经营商承揽进口原棉业务,并他们承诺,棉花经营商只需缴纳低于海关正常税费的一定费用便可代为“包税”进口,再交些运输费用还能将货送到指定地点。
为了进一步掩人耳目,唐某团伙先后向汕头丰某公司、广东泰某公司等23家公司非法购买废棉进口许可批文,充分利用废棉和原棉难以凭手摸眼观区分的特性,指示下属在托运环节制作提单时及向海关报关时,将实际进口的“原棉”伪报为价格和税率更低的“废棉”。
查获的证据证实,唐某团伙自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以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进口原棉1000余柜,共计2.4万余吨,案值约4.1亿元。据悉,这是海关近年来在一般贸易渠道查获的全国最大宗走私原棉案件。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4-12-25/66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