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合同玩猫腻
在深圳海关近日捣毁的一个涉嫌低报价格走私大米入境的案件中,走私分子则玩起了真假合同的猫腻。
涉案嫌疑人杨某于2002年成立乐某公司,专门做大米的国内贸易,2006年开始从事大米进口及国内销售业务,并设有一个加工厂。杨某在确定需要进口的大米品种后,通常会致电多个国外供应商进行询价,然后请报价较低的供应商寄样品,甚至亲自飞往供应商那里去看样品,确定大米质量没问题后再签订购买合同。
但是在签合同时,杨某会与境外供应商商定低报的大米价格,由供应商直接制作低报价格的假合同,双方私底下再签订真实报价的真合同,由乐某公司以假合同上的报价向海关申报进口大米。成功进境后,境外供应商会给乐某公司开具A、B两种发票,A发票货款为假合同上注明的货款,针对这一部分货款,杨某会安排人通过正常的付汇渠道转给供应商。而B发票上的货款则为假合同与真合同存在的差价,杨某一般通过地下钱庄转给供应商。
海关现场查获了30个货柜共750吨进口泰国香碎米,证据显示,乐某公司就是用上述走私方式将这批640美金/吨的泰国香碎米,伪报成320美金/吨的泰国白碎米走私进口,价格低报高达50%。
除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等手法走私大米外,走私分子还通过非法买卖《农产品关税配额证》来偷逃大额的税款。
据介绍,目前我国对进口大米等部分重点农产品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政策,并对符合一定申领条件的粮食企业或贸易公司核配《农产品关税配额证》,按该证配的数量和类别进口。走私分子为牟取高额利润,通过买卖、混用《农产品关税配额证》,以实现低税率进口。
海关缉私人员透露,此次查获的团伙中有5家企业涉嫌非法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涉及各类进口大米9.18万吨,货值逾亿元。如乐某公司因每年进口大米的配额有限,其会采用先与国内有进口配额的公司签订内贸合同,然后与境外供应商联系,再由国内公司与境外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方法来进口大米。而另一行动的某涉案公司自2011年起,通过现金或中间人代付方式,以每吨60元至4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向广东、西藏、云南、安徽、天津、山东、江苏、上海等地20多家企业,非法购买进口大米配额证。
以次充好牟暴利
在广西防城港市的一个粮食市场里,一楼的临街铺面开着一家米店,店内堆着近百包大米,大米包装显示生产厂家是广西南宁XX大米厂、湖北随州XX大米厂等,和当地其他米店并无不同,但是穿过铺面走进内堂,缉私警察在国内包装袋的下面却发现大量印着红色公鸡图案和越南文字的越南米袋。
“这些大米多为低等级的越南米,价格比国内一般大米便宜不少。不法分子将其走私入境后,与国内的大米掺杂在一起,冒充国内大米销售以谋取暴利。”南宁海关缉私警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由于走私大米运输、仓储条件较差,大多还经过倒袋更换包装,容易导致部分大米发霉变质,品质难以保障。
深圳海关缉私人员在对走私分子仓库进行查缉时,在现场搜到一本配方记录本,里面记录的竟是用不同进口大米掺杂旧米和国产米来冒充纯进口米的“配方”。
据现场的工人交代,某些品牌的大米如俊某、永某等,为实现利润最大化,他们会在质量好的进口米中掺杂进口旧米和国产米,用专用的机器打磨搅匀,然后以高质量进口米的名义售出,消费者一般难以用肉眼发现其中“奥妙”。以一袋永某牌100斤的米为例,60斤是进口的好米,20斤是进口的旧米,20斤是国产米。
“变废为宝”障眼法
在忙碌繁杂的外经贸领域,潜伏着这样一些人,他们不从事正经的商贸活动,而是时刻盯着各种境内外高价差的商品,专门干着走私违法的勾当,以牟取非法暴利。他们被海关缉私人员称为“职业走私人”。
作为“职业走私人”,唐某和佘某在一次走私木材的“生意”中“翻船”了,被广州海关的缉私警察抓获。凭着多年经验,办案缉私人员深知这些人的活动规律,没有把侦查眼光仅仅停留在涉案的木材上,而是决定彻底摸摸唐、佘二人的老底儿。对繁杂的案件资料进行筛选和分析后,缉私警察发现唐、佘二人曾以23家国内废棉定点加工厂及进口代理商的名义,在广州口岸申报进口过大量废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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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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