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说,对于农村集体经济而言,实际上最“肥”的一块“肉”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马上要开展的入市改革试点可以盘活这块集体经济最优质的资产,并将其价值最大化。然而也要注意不能让集体借故对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为所欲为,因此修改《土地承包法》非常重要,必须依法保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其实有关土地制度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有了详尽布置,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落实,其中农村集体经济在改革后的实现形式以及公有制的存在形式是目前政府最关心的问题。
也有人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提出质疑,认为股份化会成为一项“养懒人”的改革,造成部分农民只等分红的现象。对此,专家表示,目前在我国南方部分地区确实出现了这种情况,但是要注意这种现象并非农村独有,这和城里人出租不动产是一样的道理,是自然的市场现象,而且目前看来这种现象在农村并不普遍,无需过于担心。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4-12-24/66285.html
上一篇 : 大力发展需求导向的智慧农业
下一篇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