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土地流转作为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是实现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应尊重市场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流转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应发挥好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克服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引导、规范、监管和服务,实现市场决定性作用与政府规范引导的有机结合,使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在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进行土地流转的前提,是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确权,给农民所承包的每个地块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农民可以通过规范的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土地真正开始变成资本。农村产权交易是建立在集体产权交易和非国有、非集体产权交易基础上的产权交易行为。目前,全国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数量不多,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土地流转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帮助政府从直接负责处理交易行为中解脱出来,有效地解决政事不分的问题;有利于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体现市场集聚信息、配置资源和价格形成的功能;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确保交易过程阳光透明。
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发挥市场在土地流转中的决定性作用
从整体上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体系不健全,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县和乡镇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多数县乡还没有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这里的重点,一是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的三级服务网络,建立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协办手续等服务。二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网络,使供需双方能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三是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四是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和指导机制。重点是在对土地价格因素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对不同土地作分等定级、科学评估,确定土地流转的基准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土地标的流转价格。同时,由于我国土地流转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为了减少土地流转中的投机炒作,推动土地流转市场运行的公平、公正、有序运行,土地管理部门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流转价格公示制度。
制定土地流转的鼓励和支持政策,创造有利于土地流转的政策环境
要求农民到土地流转市场中进行有序规范的土地流转要有个过程,尤其是在流转市场发育起步阶段,需要有政府的扶持,需要有一些优惠政策措施的支持。各地要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针对性强的政策,采取多种扶持措施,给进入市场流转土地的农民以实实在在的好处,把农民吸引进来,促进土地规范流转。同时,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向他们倾斜,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如在财政政策方面,每年财政预算中可以安排一定规模的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对规模经营主体及土地流出户的政策补助;在信贷政策方面,把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和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且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重点,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给予扶持,也可以实施收税减免或税收优惠等。同时,要加强政府对土地流转的技术扶持,可以依托“农技校”和“阳光工程”,加强流转大户农业适用技术培训指导,派驻农业科技员,对种植大户及专业合作社进行技术指导服务,也可以采取措施鼓励各级农业技术人员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单位和个人,利用科技研发、技术承包、技术参股和组建专业化组织等形式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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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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