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地政府绿化招标,放弃本地产杨树,从南方引入“超级银杏”:一棵“出厂”几千元,落地价高达5万元,几十万元成本的园林设计却花了2000万元设计费。江西园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不分时地乱种树,耗资数百亿元之巨,更是被中央巡视组点名批评“好大喜功”“弄虚作假”……仅近3年,就有超过20宗绿化腐败案出现在公开报道中,其中多宗还是窝案。绿化树这是咋了?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加快,一些地方政府好大喜功,大搞园林绿化“形象工程”。规划动不动就请“名家大师”来做,编制和更改却相当随意,“挖了栽,栽了挖”的“短命绿化”闹剧不时上演;为追求“高大上”,实现“一日成林”,不计成本,不计代价,大量大树古树、名贵树木进城。
这些做法的不科学之处,专业部门有专业常识的人自然心知肚明。花的都是公家的钱,花得越多,工程越“短命”,部门截留利益越多,寻租机会更多,何乐不为?如此“土壤”之上,长出来什么样的树可想而知。
梳理绿化腐败案中园林绿化各个环节,规划设计一味体现长官意志;招投标形式主义严重;不少暗箱操作;苗木采购很多糊涂账,定价随意性太大;验收等技术环节经常走过场……整个过程都缺乏公开透明的有效监督机制和约束制度。
对症下药,遏制绿化中的腐败,亟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晒在监督的阳光下。
制度要设防。园林绿化工程全过程都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 更好保证公共权力规范行使。具体而言,比如工程决策要监督,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能有效减少陪标、议标、围标等违规操作的电子招投标可以加力推行;财政开支要严加审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掐住规划和经费这两个“七寸”,将园林绿化全过程信息公开,规划是否合理,钱都花在了哪里,每个环节都花了多少……这些都要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实际上,这些监督机制和约束制度,目前各地也在大力建设完善,但实际效果与公众的心理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含量较高,规划及苗木价值都比较模糊。比如,古树名木个体差异很大,也很难“货比三家”,因而定价随意性较大,易给寻租留下较大空间。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社会公众的“不对称监督”实际上也较难形成实实在在的约束。因此,可以考虑引入专业人员进行全程审核和监督:规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物有所值;苗木采购是否存在价格虚报;绿化工程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是否具有持续性……专业力量引入后,决策就会更科学、更慎重,寻租的空间就会受到较大挤压。
在此基础上,园林绿化可以考虑更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让政府部门从最直接的参与者转变成监管者,更好发挥专业和管理特长,站在公共服务者的位置与公众合力约束、监督市场化的公共服务提供商。如此一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更好发挥指导作用,两者结合,既能有效防治腐败,又能增加民众生态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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