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已到春耕时节,甘肃临泽县平川镇三二村村民桑继军正在田间地头忙碌着指挥拖拉机耕地。与以往不同,他现在的身份是拿月薪的“农场经理”。2010年,临泽县推行土地流转,当地一家叫奥瑞金的种业公司在平川镇三二村承包5300亩土地。就在同一年,桑继军把自己家里的18亩地以每亩1160元的价格流转出去。正当他准备离家外出谋划出路时,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找上门,要把公司承包来的23亩地交给桑继军管理。就这样,一辈子种田的桑继军成了公司的“农场经理”。“土地租金一年有2万多元,公司给的管理费一年也能拿到1.5万元,一年到头净落3万多元,这可比种地好哩!”桑继军掐着指头算账:“种子、化肥全部由公司统一配送,浇水、耕地也是公司掏钱,我就算着时令下种、管护、收田。收获季节用工量大的时候,公司还掏钱雇工,价格、出售这些原来要操心的事都不用我管了。”奥瑞金公司在临泽县承包了1.5万亩土地,这些地被划为大大小小500多个小农场,全部聘请擅长种植制种玉米的农民来经营管理。因为风险归企业承担,当地数百名流转了土地的农民都愿意担任公司的“农场经理”。
“农场经理”的出现,并不简单地是世世代代农民身份的改变,而是意味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深度变革,这一变革带来了我国粮食生产的新希望。
我国的粮食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不是生产的问题,而是流通的问题。根本点在于粮食价格偏低,农民生产粮食的收益低,挫伤了生产积极性。虽然国家自2004年以来开始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近年来年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但是,生产资料价格和劳动力价格的刚性上涨,导致种植粮食的收益依然偏低。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许多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种植经济效益好的作物;加上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等因素,出现了大量粮田抛荒的现象。如果单靠一家一户式的传统粮食生产方式,势必造成我国粮食生产的萎缩。“农场经理”出现,这种局面将得以改观。
“农场经理”实现了资本与先进生产力的结合
已经跨入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社会上有着庞大的资本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着投资的方向。党的十八大把发展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作为重中之重。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一号文件指出:“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资本实力虽然雄厚,但是他们中不少是非农业资本,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并不熟悉。粮食生产的技术性、季节性等因素,是多种社会资本了解甚少甚至不了解的。要让这些资本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要与粮食生产最活跃的因素、先进的劳动生产力——劳动力相结合。
能够担当“农场经理”的农业生产者,在长年累月的农业生产过程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劳动经验。依靠世代相袭的传统和不断学习先进科学种田技术,他们成为生产能手。可是,先天不足的是他们承包的耕地太少。同时,也没有多少积累,无法流转、扩大承包耕地面积,更无力加大生产投入。在小规模种植粮食得不到预期利润的情况下,为了养家糊口,他们不得不改种经济效益好的经济作物,或者背井离乡外出务工经商。社会资本进入粮食生产领域,给这些粮食生产能手提供了施展拳脚的舞台。一方面可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出去,获得流转费用,另一方面又可以承包社会资本提供的更多耕地管理,获得薪金。在不改变职业的情况下,驾轻就熟地从事粮食生产,获得比过去多得多的报酬,何乐而不为?
“农场经理”实现了资本与当地“水土”的对接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道,在资本主义社会“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我国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万能的资本”不可能为所欲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内行动。因此,像资本进入其它领域一样,社会资本进入粮食生产领域也有一个“水土不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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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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