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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种粮合作社对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作用


  其次,种粮合作社要培养一支科学种粮的骨干队伍。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中有文化的青壮年大量流入城镇,农业劳力老龄化、低文化、兼业化现象十分突出,将来有可能出现“有地无人种,有人不会种”的尴尬状况。因此,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培养一支科学种粮的骨干队伍。首先要提高种粮合作社领办人的科技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或政府,要把那些事业心强、农业科技素质高、粮食生产经验丰富的村干部、退伍军人、种粮大户以及回乡创业的大学生等培养成为种粮合作社领办人,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聘请农业院校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以及农业生产的先进模范人物来合作社讲课或辅导,或到先进的示范合作社学习考察。通过培训使这些领办人以农业科学家袁隆平为榜样,树立献身农业,献身粮食生产的精神,树立刻苦钻研,科学求实的作风,带领农民群众靠科技把粮食生产搞上去。有了科技素质高的种粮合作社领办人还不够,这些领办人还要组织本社社员及农民群众做好科技培训工作,把他们培养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也可由农业大中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出教师,乡村出钱出地,由领办人负责就地做好培训工作,从而造就一支科技素质高的种粮骨干队伍。在培训中,要注意全面提高职业农民的素质,体现“新型”的特点。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新就新在一是要有热爱农村,热爱粮食生产的奉献精神;二是学会运用现代科技和经营管理手段种好粮;三是增强市场经济观念,学会卖好粮,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搞好土地流转,推动规模经营。规模经营是实现粮食生产机械化、专业化、标准化,提高规模效益的必然选择。而搞好土地流转又是开展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种粮合作社要依靠农村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按照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坚持土地流转有利于粮食生产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利益,有利于发挥现代化的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的作用。要严格防止非粮化倾向,防止随意改变原有土地粮食种植的用途。通过土地流转要做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增效。

  第四,提高种粮农民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确保粮食产品的质量。当前,人民群众的生活已从温饱进入到保健、养生阶段,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开展的情况下,关注粮食产品的质量尤为重要。粮食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主要食品,也是其他大多数食品直接或间接的原料。因此,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首先要确保粮食产品的安全。种粮合作社要引导农民树立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觉悟和道德水平,使他们种商品粮就像种自己的口粮一样,严格按科学标准把关。合作社不仅要种好地,还要养好地。要与农业科技人员密切合作,依靠科技措施不断提高粮食产品的产量和品质、质量,加大培育和推广粮食产品优良品种的科研投入,恢复传统的为广大群众欢迎的优良品种,如北方的小站稻。要严格防止土壤、水源受到工业污染。要通过测土配方,合理施用有机肥和化肥,不断提高土壤有机质。第五,种粮合作社要主动和农业龙头企业“联姻”,解决缺人才、缺资金,带动力不强的问题。通过合作实现产、加、销一体化,推动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提高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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