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充分发挥种粮合作社对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作用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落实好这一方针,办法有很多,充分发挥种粮合作社的作用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大家知道,解决好粮食问题必须解决好粮食的产量和质量问题,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的前提下,搞好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标准化生产等。谁来解决这些问题呢?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等形式,这几种形式都会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重要影响。但比较起来种粮合作社更有优势。种粮合作社组织化程度比较高,和其他农民合作社一样,已经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其优势一是能较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粮食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特别是确保粮食生产播种面积不受影响,宏观上更能保障对国家粮食的有效供给,保障国家粮食的安全。二是能搞好规模经营。合作社可以充分发挥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优势,通过整合土地、劳力、科技、资金等资源要素,开展规模经营,提高粮食产量,降低生产成本。如通过转包、租赁、入股等流转形式扩大土地规模,并做到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此基础上,实施农业现代化的一系列措施。湖北省天门市石河镇华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在水稻机插服务队基础上成立,入社农户156户,常年雇请80名农民,有插秧机、挖掘机等各类大型农业机械300台(套)。2012年合作社通过整村租种、合作种植、季节性租种等形式流转土地44800亩,作业服务面积65万亩,生产粮食1.1亿斤,成员户均纯收入8万多元。今年流转土地又增加了6.5万亩,比上年增长了45.1%,有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三是能很好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粮食生产发展水平。合作社可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功能,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开展各种培训,提高成员的科技素质。同时通过广泛的合作,引进科技人员,提高合作社现代化水平。由袁隆平院士担任名誉董事长的湖南省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将土肥水种、耕播插收、病虫防治等水稻生产的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用农民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编成顺口溜发送到全体成员手里,让大家尽快掌握科学种粮的技术要领。并利用专家资源优势,累计举办了80多期培训班。由于使用优良品种和新技术,亩平增产近100公斤。由于统一耕种、统防统治,亩平降低生产成本50余元。收储加工营销每百斤增值20余元,农民亩平增值近300元,累计增收1500多万元,增产粮食8万多斤。四是有效运用监督手段,采用产品质量追溯机制,确保粮食产品的安全。为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合作社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的组织管理,对自身的生产过程进行自我监督,使产品的质量有了可靠保障。山东省80%以上的合作社分布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相关的种植业和畜牧业中,担负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全省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行质量可追溯制度的合作社达到8500多家,通过“三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达到1810家。五是能积极争取政府的有力支持,这是种粮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的可靠保证。合作社由于组织化程度较高,可以发挥与政府联系紧密的优势,充分运用政府的扶持政策,解决好发展粮食生产遇到的人才、资金、土地流转等困难。这是合作社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比较起来的一大明显优势。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从国内外的发展情况来看,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最终也要联合起来组建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自己。

  由于价值规律的原因,种粮业比经营其他行业盈利小,因此,许多种粮合作社比其他合作社经济效益较差,在合作社总量中比例相对较低,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但其发展潜力很大,相对于分散的家庭经营优势十分明显。农村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实施扶持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种粮合作社对于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作用。首先,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扶持粮食生产,扶持合作社的方针政策。由于粮食生产经济效益较低,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如果让农民自己选择种植项目,粮食生产往往受忽略。但是粮食生产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来说,又是须臾不可离开。为此,政府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实施扶持政策和措施,让种粮合作社切实得到实惠。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对粮食生产和农民合作社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以下简称一号文件)又明确规定“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这一政策将帮助合作社更有效的克服资金困难,提高市场竞争力。种粮合作社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一扶持政策政策,并抓住机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内生活力,积极取得政府和财政、金融、税收等有关部门的信任和支持,充分发挥对粮食安全的保障作用。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粮食 土地 农业生产 组织化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