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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新华:农业二次飞跃需重振集体经济


  《环球时报》2014年4月23日刊发题为“农民为企业家种地成为种趋势”的文章,读后感到这个问题涉及如何正确把握中国农业发展方向,有必要再探讨。

  农民为谁种地?可以从两方面理解和回答:一是农民为什么种地或为谁的利益而种地,也就是农民种地的目的或实际作用;二是农民种谁的地和在谁的组 织管理下种地,也就是农民怎样种地。农民无论作为独立农户还是农业雇工,无论是种自己的地还是别人的地,无论是自己独立自主种地还是在别人的组织管理下种 地,目的首先都是为自己和家庭的生存和发展种地,不可能主要是为国家、集体、农场主的利益种地,更不可能主要为“企业家”的利益而种地。

  “农民为企业家种地”是什么意思?作者指出,由于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不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必须走规模经营、科学种田的路子,具体组织 形式就是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包括种田大户)、各种形式的农业企业等。大部分农民将到这些农业经营组织中种地,而家庭农场主、农业企业主、农业合作社的 主要经营组织者就是所谓农业“企业家”或“东家”,所以农民为“企业家”种地成为新世纪的趋势。这种观点表面看似有理,其实似是而非。

  所谓趋势,就是大方向、占主导或主体地位的情况。“农民为企业家种地成为趋势”实质上就是说农地将向农场主、合作社经营者等少数人手中集中,大 多数农民将会成为农业雇工,到掌握大量农地的少数农场主或农业“企业家”那里打工。但农地向农场主等少数人手中集中,会产生两种严重后果:一是造成数以亿 计的失地无业农民,因为即使中国城镇化率达到80%,也还有几亿农民要留在农村,无法被城市吸纳,按照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情况,中国18亿亩耕 地,最多只要几千万农业劳动力就足够;二是导致土地私有化,改变中国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基础。

  的确,农民应该引进资本和先进技术,发挥农业“企业家”的作用,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中国农民数量庞大、地区差别显著,农业规模经营形 式肯定应该多样化,但主要不是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而应该是农地向村集体集中,实行集体规模经营。由村的种田能手组成农业专业队采用现代技术和设 备从事大规模农业生产,实现邓小平所说的中国农业的“第二次飞跃”,即适度规模经营、科学种田、发展集体经济。而多余的农民除进城务工外,还可以在农村进 行农产品深加工,从事农村旅游业和服务业,实行多样化经营,从而走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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