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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财政支农力度不减 精准度更高


 

  2013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多地财政厅(局)长在分组讨论时呼吁,希望国家在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支农政策,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个时期以来,随着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实施,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厅(局)长们的愿望正逐步变为现实。

  2013年,国家把农业农村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投向,着力构建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农村民生工程加快推进。据统计,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达到50.6%,主要用于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重大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农村民生工程,以及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石漠化治理、退牧还草等生态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垦区危房、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加快推进,启动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全国新增定居游牧民5.1万户、改造垦区危房51.1万户、林业棚户区(危旧房)18.3万户、定居以船为家渔民2.5万户。退牧还草工程继续实施,新增草原围栏5810万亩,补播改良重度退化草原1936万亩。

  2014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在稳定完善强化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积极拓宽三农投入渠道。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继续把三农领域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优先领域,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加,重点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二是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完善农业补贴办法,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促进补贴资金发挥更大效益。三是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粮食、油料、生猪生产大县奖励资金。四是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扶贫工作是财政支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日前发布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从三个方面敲定了“精准扶贫”工作思路:一是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同时,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二是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三是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各级政府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要到村到户,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

  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对记者表示,2014年,国家还将围绕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完善农产品市场价格和调控机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等方面进行统筹谋划,进一步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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