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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强化畜牧业信息监测预警

  5.全面加强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设全新畜牧业“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软件平台,打造高效数据采集分析 和发布系统。实施畜牧业统计监测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推进考评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探索网络远程培训和视频培训等方式,改进现场集中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工 作覆盖到一线信息采集人员。继续完善监测数据采集上报的核查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6.拓宽畜牧业企业监测范围。依托畜牧业移动监测平台,探索将畜牧业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纳入监测范围的有效途径。抓住生猪屠宰这一关键环节,探索实施生猪屠宰企业跟踪监测制度,实现对生猪生产、屠宰等多环节监测。

  7.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依托新软件平台,建设全新畜牧业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发布畜牧业生产和市场监测信息,适时发布预警信息。继续开展生猪预警指数研究,探索养殖户易懂、好理解的公共预警方式。探索建设面向养殖企业(场)的畜牧业生产网络实名动态调查系统,建立信息采集和反馈服务互动机制。

  8.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测工作。继续强化数据采集上报环节的督促管理,强化信息采集人员的培训,逐步构建覆盖持证生鲜乳收购站的全口径监测系统。

  三、加快建设现代饲料生产体系

  9.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审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加快制定完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行政 审批制度、程序和规范,加强审核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好饲料行政许可信息系统维护,确保饲料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按时完成。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 导,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进行政审批延伸绩效考核,为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提供技术支持。加快制定饲料添加剂和单一饲料生产许可条件。做好进口产 品登记和新产品评审工作。

  10.全面推进饲料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以《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出台为契机,面向 饲料企业和基层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督促饲料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体系,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继续组织实施规范示范企 业创建活动,开展专家现场指导和达标评估。组建规范专家队伍,为规范正式实施后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基础准备。

  11.完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继续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卫生状况监测、饲料中禁用物质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监测,对各类已知风险和突出问题保持持续跟踪。以全面管控风险、有效预防非法添加为重点,研究完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思路。

  12.继续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开展重点省份跨省拉网监测,对禁止使用的“瘦肉精”类物质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省际协调和部门协作,严查“瘦肉精”违法案件,严打“瘦肉精”源头。

  13.加强饲料产业发展指导与服务。做好饲料生产形势监测,加强月度与季度会商,指导饲料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加强秸秆养畜项目实施管理,总结推广秸秆处理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对照《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制定完善配套的安全使用规范。围绕饲料资源、行业转型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战略研究。

  四、持续推进草原保护建设

  14.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推进《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加快划定基本草原。对已划定的基本草原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确保基本草原“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深入研究草原生态红线保护工作。

  15.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继续配合中农办推动出台草原承包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牧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开展草原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探索工作方法和经验。

  16.深入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会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开展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调研评估。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深入开展政策效应评估研究,合理制定补贴标准,科学界定政策实施周期,进一步稳定、完善和强化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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