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1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1%。2013 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6%,低于全年3.5%的调控目标。国家统计局前总经济师姚景源表示,2013年物价保持稳定主要得益于农产品 价格稳定。
近年来,食品价格一直被认为是CPI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有报道称,在整个CPI构成中食品价格约占1/3的比重。由于我国许多地区的农业生产 仍然属于“小农经济”,“靠天吃饭”的生产方式仍未彻底改变,农产品供应极易受到短期自然灾害的影响。加之单户经营的农户难以与大市场进行对接,对市场变 化难以进行准确预判,无法及时调整养殖结构。因而农产品供需的波动性较大,导致食品价格往往大起大落,由此带来CPI的波动。
CPI究竟是不是衡量通胀的最佳工具?笔者看过不少专业研究报告,很多都认为农产品价格变化并不是通胀的元凶,罪魁祸首应是过量的钞票发行,是通货膨胀带动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不是相反。
其实对于CPI的构成大家一直有看法,目前食品类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太大了,这显然是极不合适的。我国近一半的人口在农村,他们家庭消费有一大 块是自产,不应计入。在城市,应该只有低收入阶层的食品支出才会占1/3那么大比重,一般家庭应该20%以下。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房价、子女教育与社保费 用的飙升,应大幅度提高这些因子的比重,降低食品类权重。否则拿一个不合理的CPI来进行宏观经济控调,会出大问题。
食品类在CPI所占比重过高,往往也成为粮食价格被过分打压的一个重要理由,长此以往,对生产粮食的农民极为有害。目前我国粮食生产的比较利益 太低,农民在家种田一月的收入还赶不上外出打工一个星期的收入。近年来农民工工资大幅上涨,更加影响在家务农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部分地区已出现“种懒 田”、抛荒等现象。
应该建立联动指数来调控粮价,而不应单纯为了保CPI而去人为压低粮价。国家更应建立一种价格联动指数,即对农资、城市居民工资上涨等建立一种综合价格指数,如果粮食价格没有超过这个联动价格指数,就不应该打压。
当然粮食价格也不能涨得太离谱。为减少粮价上涨带来的负效应,我国可学习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食物券政策,对城市低收入阶层发放免费食物券,让他们 不致因食物价格上涨而影响生活。我国吃大锅饭的食物涨价补贴也应该改变,未来可以按照家庭收入来补,只对低收入阶层补。如果对所有家庭都补,其实是对低收 入家庭的一种伤害。对于生产粮食的农民,尤其是粮食主产区的农民,则是应加大直补力度,或加大养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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