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近日正式启动,实施范围包括内蒙古、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7省区的30个县,已下达封禁保护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
这是记者近日在国家林业局召开的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的。据介绍,在我国的沙化土地中,可治理的沙化土地有50多万平方公里,其余120多万平方公里的沙化土地,目前暂不具备治理条件,这部分沙化土地大多是连片的流沙或戈壁,条件严酷,生态恶劣,不仅对我国生态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而且危及群众生产、生活,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亟待采取严格的封禁保护措施,遏制流沙扩展,改善和恢复生态。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在会上表示,考虑到我国需要划为封禁保护区的沙化土地面积较大,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的工作,在国家层面目前尚没有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有必要先行开展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就是要通过采取‘封’和‘禁’的措施,建立健全保护制度,严格管控封禁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从源头上杜绝各种破坏行为,促进荒漠植被自然修复,遏制沙化扩展。”张永利说。
张永利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讲,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填补了我国防沙治沙措施的一项空白,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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